贸易政策、法律法规

日益扩大和发展的加工贸易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不断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加工贸易,这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始终不渝的对外贸易政策。

朝鲜有雄厚的科学技术力量和可靠的自立民族经济基础,完全能够生产国际市场所需的优质加工品。

朝鲜的东西海岸有十几个贸易港。

据此,朝鲜很早就积极进行同欧洲、亚洲、中东地区国家的加工贸易。

进入新世纪,朝鲜政府努力使尖端科学技术稳步地走在前面,据此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加工贸易。

以首都平壤新建的科学技术殿堂为中心建立科学技术普及网络,密布在全国的所有科学技术研究机关、大学、工厂企业的科技普及室,活跃进行新科技开发和普及工作,已取得不少尖端科技成果,实现了科技开发和生产的一体化。

顺应信息产业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兴建了不少现代化工厂,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装备水平日益提高。

各工厂建立了能够充分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联合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达到很高阶段。

在各企业奠定了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的情况下,朝鲜政府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各企业和贸易公司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加工贸易。

除贸易公司外,国家还向具备能够走向国外市场条件的工厂企业和科研机关赋予贸易权,以使他们同外国企业签订和履行加工贸易合同,还采取积极措施简化有关加工贸易的手续,保证圆满进行整个加工贸易活动。

国家具体调查和掌握所有工厂企业的生产能力,调查提供国际市场情报,介绍订购者,优先提供贸易港和铁路等,为加工贸易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使他们进行多样的加工贸易。

松林出口加工区、卧牛岛出口加工区、镇岛出口加工区等经济开发区已充分具备了能够进行加工贸易的条件。

近期朝鲜的许多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接受世界许多国家企业的订货,加工各种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服装等。

今天,朝鲜的工厂企业和贸易公司扩大加工贸易的款额和品种,其出口市场扩大到东南亚、中东、欧洲和拉丁美洲国家。

朝鲜政府今后也将积极实现贸易的多边化和多样化,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对外加工贸易。